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永修置永投资有限公司(5家联合体)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08月30日起至2017年09月0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永修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地址:永修县兴隆街88号)和永修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地址:永修县湖东新政府大楼东辅楼二楼,联系人:袁定成,联系电话:181*****615)。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
永修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 |||||
项目名称 | 永修县有机硅产业孵化基地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 ||||
项目金额 | 255,536,400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此项目资格预审已经公告二次。只有一家联合体报名。专家组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认真论证,认为该文件无排它性和倾向性。且该项目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要求,为保障此项目顺利进行,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唯一报名的联合体永修置永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东华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九江市仁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 ||||
专家姓名 | 可志龙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市公安局 | ||||
专家2论证意见 | 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资格预审公告已出二次。且每次只有一家联合体报名。因此专家组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了认真论证,一致认为该文件无排它性和倾向性。且该项目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要求,为保障此项目顺利进行,建议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唯一报名的联合体永修置永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东华理工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九江市仁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 | ||||
专家姓名 | 卢平 | 职 称 | 高工 | ||
工作单位 | 九江水电规划设计院 | ||||
专家3论证意见 | 该项目是通过永修县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并于8月9日、17日分别将采购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挂网公示。且只有永修置永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报名。因此再次对采购公开招标预审公告文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该公告文件无排它性和倾向性,符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要求,建议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议由永修置永投资有限公司(5家联合体)进行实施。 | ||||
专家姓名 | 叶东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九江市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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