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成套化验设备、电动叉车、燃油复合添加剂、补偿电容招标公告

油品成套化验设备、电动叉车、燃油复合添加剂、补偿电容招标公告

(本公告禁止转载,如有违反,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招标项目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采购。

1.项目编号:宁物招〔2017〕100号

2.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共4个包件。

第1包油品成套化验设备,1套;

第2包电动叉车,3台(1.5吨2台,3吨1台);

第3包燃油复合添加剂(铁路机车柴油机专用),16000 Kg;

第4包补偿电容,1宗,各型号共2050个;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文件(已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并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4.2投标人近3年来无违法、违规、质量安全事故、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3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近3年无被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年检或抽检不合格或复查未通过问题;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无信用不良而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采购情形。

4.3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4.4.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5第1包油品成套化验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应具有分析仪器的经营资质;投标人近3年具有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提供至少2份);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6第2包电动叉车: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投标产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代理商取得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授权证明文件。

4.7第3包燃油复合添加剂(铁路机车柴油机专用):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产品通过原铁道部节能产品认证,并提供相应技术文件;必须在铁路机车上有3年以上成功的应用案例,提供近3年产品在铁路单位的销售合同或运用证明(至少1份),并提供近3年使用单位的运用考核报告(至少1份)。

4.8第4包补偿电容: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国家铁路局(或原铁道部)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书或CRCC认证;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4.9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获取:

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jys30626@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报名表Word电子版;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帐错误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17〕100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5.2对已报名并按指定帐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招标时间、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 wz.nann.95306.cn)或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查看项目公告。

6.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汇款注意事项:

6.1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售后不退。

6.2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

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佛子岭路支行

账号:****************8888-8858

注意事项: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物招〔2017〕100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帐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网银转帐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

7.2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邮编:5300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电容 添加剂 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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