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租赁电动环卫车辆蓄电池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租赁电动环卫车辆蓄电池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租赁电动环卫车辆蓄电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租赁电动环卫车辆蓄电池项目

项目编号:JSC2017-G-14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租赁电动环卫车辆蓄电池。其中,6座电动巡逻车13辆,两轮快速保洁车50辆,三轮快速保洁车170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本招标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如为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专项授权书;

4、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专项授权书(经销商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30日—9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大厅西南角)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大厅会议室

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时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大厅会议室

地址: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50米路东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刘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371-********

采购人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群办路6号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先生于先生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71-63526350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大厅西南角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蓄电池 车辆 电动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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