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威镇人民政府洒水车招标公告

明威镇人民政府洒水车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人民政府洒水车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行政区划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公告类型询价
公告发布时间2017-08-30 11:30
采 购 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明威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1
各包描述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商的,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7.供应商须在宜宾市区设有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协议及维修机构资质复印件)。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2017-08-31 10:00到2017-09-04 16:00

备注

询价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售价300 元/份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
供应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7-09-05 09:00到2017-09-05 1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评审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6楼)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2017-09-05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评审室(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26号6楼)
备注
供应商交纳询价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响应保证金的形式:响应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转账的响应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开户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帐 号:***************供应商的银行收款回单或银行对账电子底联(已进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应按要求装订在响应文件里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有效期一致。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明清街70号;联 系 人: 戴先生;联系电话: 133*****5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豪苑大厦B座30层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 联系人: 吴先生、何女士 电 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 吴先生、何女士;电 话:***-******** ****-*******
备注
采购预公告连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洒水车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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