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铁路枢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服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01及最高限价的通知)
重庆沙坪坝铁路枢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服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01及最高限价的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答疑部分:
现对该项目招标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1: “关于营业额5000万,据我们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抗震支架产品的销售额达到5000万,因此,提出营业额5000万是否妥当?此外,“营业额5000万以上”,是指必须为品牌所有企业的抗震支架的营业额,还是包括关联企业的,包括其他业务的总营业额?”
答:招标文件所说的营业额是指企业总营业额。
质疑2: 4.5.5抗震支吊架节点参考大样图:
1)风管单管节点大样图
根据以上节点图,风管纵向抗震,抗震支架与风管没有可靠的固定,依靠摩擦力。
GB-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中
第3.5.2条规定:建筑机电工程设施构建抗震验算时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震作用的抗力;
JGJ 339-2015 《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中第3.3.2条:摩擦力不得作为抵抗地震作用的抗力;
建议:风管纵向支撑抗震支架与风管采用化学粘接固定或其他不破坏风管的可靠固定方式。
答:纵向抗震支吊架与管道采用斜撑、承重吊杆以及抗震连接构件固定,并非依靠摩擦力。
2)给排水单管节点大样图
4)多管共架节点大样图
根据2)、4)两个节点图,以上节点图抗震支架采用重力支架管夹,而非抗震支架管夹。
GB-50981-2014 《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第3.1.5条,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基座或连接件应能将设备承受的地震作用力全部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建筑结构中用以固定建筑机电工程设施的预埋件、锚固件,应能承受建筑机电工程设施传给主体结构的地震作用。
根据美国FM《自动洒水系统抗地震防摇支架认证标准》
看到,DN80(3寸),在最不利方向(30°~44°)额定负载6672N,在乘以1.5为10008N情况下不变形。该管夹远远达不到抗震需求,市场上抗震支架也不采用重力支架管夹。
建议:单管采用门型管夹,组合管道管夹采用欧姆型管夹,管夹采用Q345以上高强度钢,厚度不小于6mm,宽度不小于40mm;热浸锌或电镀锌20μ以上。
答:以上节点图均满足《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规范要求计算配置支吊架系统,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3)单电缆桥架节点大样图
根据图三节点图看到,桥架纵向支撑也无可靠固定方式,同样采取摩擦力,与规范不符。
建议采用以上形式,桥架打孔,用圆头螺丝固定在抗震支架上。
答:纵向抗震支吊架与管道采用斜撑、承重吊杆以及抗震连接构件固定,并非依靠摩擦力。
5.4.2(4)抗震支吊系统使用的C型槽钢应具有优秀的耐腐蚀性能,其表面采用热浸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45μm,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480h的中性盐雾腐蚀测试报告;
盐雾防腐实验主要有两种:1、中性盐雾试验;2、铜加速盐雾实验。铜加速盐雾报告每小时相当于8小时中性烟雾腐蚀测试,因此,480h以上中性盐雾实验或铜加速60h以上。
请问,铜加速盐雾60h以上实验报告是否可以代替480h以上中性烟雾实验?
答:可采用与480h以上中性盐雾实验相当的试验。
5.4.4.3 支架系统的抗冲击测试报告:
抗震支吊架基本上在天花板里,靠近楼顶板,安装完毕基本上不存在外力冲击。因此,该报告有无必要?
抗震支架由装配式连接件连接构成,受力主要是各成品构件,是否改为支吊架零件的受力报告更为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4.4.4后扩底锚栓的抗震测试报告/5.4.4.5后扩底锚栓的耐火测试报告:
后扩底锚栓抗震主要是检测水平作用力下受力情况,因此锚栓检测拉力及剪力即可,检测报告不带“抗震”字眼是否可行?抗震支吊架厂家非专业锚栓厂家,锚栓只是抗震支架一个小配件之一,且后扩底锚栓材质不低于支吊架,且深埋于混泥土里,火灾发生相对整个支吊架影响小,耐火测试报告是否有必要?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致:中铁十七局集团重庆沙坪坝枢纽工程指挥部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依法于2017年8月25日购买了贵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ZT17CQSPB201703重
庆沙坪坝铁路枢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服务的招标文件,我司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有如下不明之处,请贵方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4.2.2.(3)条:
抗震支架系统的斜向支撑C型槽钢应使用冷弯薄壁成品支架槽钢。其截面形式可为:41x41mm、41x52mm、41x72mm、41x62mm、42x82mm。其壁厚不小于2.0mm;
根据招标文件2.4.1条设计要求:通风空调(1)多根管道共用支吊架或管径大于等于300mm的单根管道支吊架,宜采用门型抗震支架。
按照水管纵向间距24米计算,DN300管道不带保温质量为130KG/米左右,计算纵向地震水平力不小于15600N,如果采用冷弯槽钢做横担,剪切力超过3000N基本上开裂,无法解决抗震需求。建议门型抗震支架采用燕尾热轧槽钢,槽口厚度不小于5mm.
答: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产品特点,经计算后选用相应型材,综合性能应能满足规范要求。
4.4.2.(8)条:为确保安装连接可靠性,抗震支架系统使用的连接扣件必须是一体式连接扣件,不得使用螺栓和弹簧螺母的组合方式;
4.4.2(9)条:按钮式锁扣,钢材等级8.8级,采用电镀锌工艺,镀锌厚度不小于13微米,由螺栓,垫片,弹簧一体化螺母组成,螺母上有与槽钢匹配的连续齿牙。
槽钢锁扣与螺丝分体连接在一起的受力,不比一体式连接扣件差,而且由于一体式扣件安装,所有连接件固定部位必须有巨大蝶形开口才能安装,影响到连接件的整体受力,因此不建议采用一体式扣件。如果为了保证受力,建议所有连接件厚度不小于6mm.
答:连接扣件可采用一体式连接扣件或螺栓与弹簧螺母组合方式,但必须满足验收要求。
4.2.2.(10)条:螺杆材质采用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规定的Q235钢,螺杆强度4.8级,表面电镀锌防腐,锌层厚度不低于5μm 。
根据要求,螺杆可以采用4.8级,但是,单管抗震及风管抗震,丝杆承担全部地震水平力。如果采用钢质风管,0.4㎡,按照纵向最远间距18米计算,最小地震力为1800N,丝杆虽然不会切断,但是直接弯曲,达不到抗震需求。
建议螺杆采用35#钢以上材质,8.8级强度。
答:招标文件中产品要求中已明确可采用按钮式锁扣或蝶型螺母,吊杆强度、钢材等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通过计算后选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4: 招标文件5.3.10条:按钮锁扣螺母:一体式连接扣件,适用于C型槽钢与组合片的连接;
答:首先按钮锁扣螺母属于其他公司专利。不可侵权。我司使用塑性槽钢锁扣:适用于C型槽钢与组合片的连接;抗震性能符合中国相关抗震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5.3.12条六角螺栓:配套弹簧螺母连接C型槽钢和组合片;
答:六角螺栓:我公司配套塑性槽钢锁扣连接C型槽钢和组合片;抗震性能符合中国相关抗震设计和产品技术要求。
招标文件5.3.4条3.4 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3:支架系统的抗冲击测试
答:整体性冲击试验正在做,得到报告会第一时间提供给甲方。
答: 连接扣件可采用一体式连接扣件或螺栓与弹簧螺母组合方式,但必须满足验收要求。检测报告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5: ********公司招标疑问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按《管道支吊架 第1部分:技术规范》GB/T17116.1-1997的规定,对各种规格的吊挂支架用物理方法进行设计验收或鉴定试验。整套综合管线安装完成后应具有安全的抗震、抗冲击、抗滑移性能。《管道支吊架 第1部分:技术规范》是针对于传统承重支架的规范要求,与抗震支架性质、用途等都不相同,我方认为应以其无参考性。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要求:抗震支吊系统使用的C型槽钢应具有优秀的耐腐蚀性能,其表面采用热浸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小于45μm,并提供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480h的中性盐雾腐蚀测试报告;中性盐雾试验报告内容分为盐雾试验时长和试验后腐蚀度评级两部分。只要求实验时间而不对实验后腐蚀情况做限制,我方认为是不合理的。建议以400h中性盐雾试验后表面腐蚀评级不小于7级作为标准。
答: 可采用与480h以上中性盐雾实验相当的试验。
(3)招标文件要求:门型抗震支架系统由于受力计算要求需要使用双面拼接C型槽钢时,为确保双面槽钢的整体受力性能,要求其拼接工艺应采用背孔冲压连接及一体激光焊接工艺。不得使用点焊连接,以保证双拼槽钢整体的传力性能以及长期可靠;我方认为只要焊接质量过关,受力性能可靠,传统的焊接工艺同样可以保证传力性能及长期可靠性。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要求:为确保安装连接可靠性,抗震支架系统使用的连接扣件必须是一体式连接扣件,不得使用螺栓和弹簧螺母的组合方式;螺栓和弹簧螺母组合连接方式是现在市场上的主流方式,且经过大量的项目实例验证。而一体式连接扣件为某厂家特有的连接方式,我方认为其具有品牌指向性。
答: 连接扣件可采用一体式连接扣件或螺栓与弹簧螺母组合方式,但必须满足验收要求。
(5)招标文件要求:支吊架系统应具备耐火测试和抗冲击测试认证报告;震连接构件与混凝土结构体连接的锚栓应使用具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锚栓,并提供国际或国内权威机构的抗震、耐火和抗冲击测试报告,以应保证抗震支架系统的整体性能。耐火及抗冲击是对传统承重支吊架的要求,其性质、作用及应用环境与抗震支架完全不同,相比支架的抗震性能,其要求不存在实际意义。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6: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部分
技术类
一、投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要求第三条主要技术条件及参数中:
1、其中3.2技术要求中第二条产品要求:(5)门型抗震支架系统由于受力计算要求需要使用双面拼接C型槽钢时,为确保双面槽钢的整体受力性能,要求其拼接工艺应采用背孔冲压连接及一体激光焊接工艺。不得使用点焊连接,以保证双拼槽钢整体的传力性能以及长期可靠。
此条款为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要求,在《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及《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 420:2015)相关标准的抗震设防理念是根据管线的载荷来确定抗震支架的保护范围,不同的产品加工工艺及性能可以使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和布设方式都能达到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因此不能对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做某一细项要求,而应该整体考虑,因此建议此条取消。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2、其中3.2技术要求中第二条产品要求:(9)按钮式锁扣,钢材等级8.8级,采用电镀锌工艺,镀锌厚度不小于13微米,由螺栓,垫片,弹簧一体化螺母组成,螺母上有与槽钢匹配的连续齿牙。此条款为企业设计工艺和产品属性,在《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及《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 420:2015)中没有此类产品结构图例,属于各企业自主设计生产行为,应该参照上述国标的产品结构形式及抗震系统图例。建议取消此条款。
答: 连接扣件可采用一体式连接扣件或螺栓与弹簧螺母组合方式,但必须满足验收要求。
3、其中3.4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第四条:后扩底锚栓的抗震测试报告是否具有。锚栓抗震检测报告包含在抗震支架整体系统地震模拟及疲劳测试里面,没必要单独列出。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7: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部分
技术类
一、投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要求第三条主要技术条件及参数中:
1、其中3.2技术要求中第二条产品要求:(5)门型抗震支架系统由于受力计算要求需要使用双面拼接C型槽钢时,为确保双面槽钢的整体受力性能,要求其拼接工艺应采用背孔冲压连接及一体激光焊接工艺。不得使用点焊连接,以保证双拼槽钢整体的传力性能以及长期可靠。
此条款为企业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要求,在《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及《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 420:2015)相关标准的抗震设防理念是根据管线的载荷来确定抗震支架的保护范围,不同的产品加工工艺及性能可以使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和布设方式都能达到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因此不能对产品生产工艺和产品性能做某一细项要求,而应该整体考虑,因此建议此条取消。
2、其中3.2技术要求中第二条产品要求:(9)按钮式锁扣,钢材等级8.8级,采用电镀锌工艺,镀锌厚度不小于13微米,由螺栓,垫片,弹簧一体化螺母组成,螺母上有与槽钢匹配的连续齿牙。此条款为企业设计工艺和产品属性,在《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及《抗震支吊架安装及验收规程》(CECS 420:2015)中没有此类产品结构图例,属于各企业自主设计生产行为,应该参照上述国标的产品结构形式及抗震系统图例。建议取消此条款。
3、其中3.4检测报告及证明文件第四条:后扩底锚栓的抗震测试报告是否具有。锚栓抗震检测报告包含在抗震支架整体系统地震模拟及疲劳测试里面,没必要单独列出。是否可以取消此条款?
答:参见质疑六答复。
质疑8: 质 疑 函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重庆沙坪坝枢纽工程指挥部:
贵单位招标重庆沙坪坝铁路枢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服务,对招标文件中以下问题不清楚,望贵单位解答。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1.4.1第7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仅限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
进口品牌是采取项目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参与项目投标模式,此次招标条款限制了进口品牌的参与此次投标,建议取消代理商投标条款,以便能让进口品牌能公平、公证、公开的参与此次投标。
答: 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所出具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业绩及营业额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第1、4、5、6条资格及业绩要求,并且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及营业额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第1、2、3、5、6条资格要求,如投标人采用代理商,代理商及代理品牌生产厂家资格文件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论进口或国产品牌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第3.2第3条要求: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设计、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采购、工厂监造、安装、测试及测试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工程竣工交验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其它类似义务等工作内容。
目前,主流的、专业的生产厂家都只具有专生产资质,更多的关注在产品的生产质量方面,不具备专业的施工资质,对此情况如何处理?该条款进口品牌无法满足,为公平公正,进口品牌投标是否可以授权给有安装资质的代理商参与投标?还有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安装、测试及测试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工程竣工交验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其它类似义务等工作内容的价格,是否由生产厂家完成此条款的具体内容?
答:现场安装可由投标人组织劳务分包,但必须满足国家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质疑9: 请输入少于2000字的内容!
答:无实质性内容,不予回答。
质疑10: 尊敬的中铁十七局集团重庆沙坪坝枢纽工程指挥部:
我公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悉,贵单位招标重庆沙坪坝铁路枢纽综合改造
工程施工承包项目抗震支架采购及服务,对招标文件中以下问题不清楚,望贵单位解答。
1、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1.4.1第7条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仅限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作为外资进口品牌,我们在国内项目采用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供货,此条款把进口品牌基本排除在外,为了公平性,该条款是否需要做调整?
答: 生产厂家及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次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与代理商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所出具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业绩及营业额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第1、4、5、6条资格及业绩要求,并且代理的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及营业额同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1中第1、2、3、5、6条资格要求,如投标人采用代理商,代理商及代理品牌生产厂家资格文件均要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不论进口或国产品牌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第3.2第3条要求: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设计、深化设计、加工制作、运输、采购、工厂监造、安装、测试及测试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工程竣工交验以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其它类似义务等工作内容。作为生产厂家,我们只有生产资质,不具备施工安装资质,项目不允许分包,对此情况如何处理?我们进口品牌投标是否可以授权给有安装资质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答: 现场安装可由投标人组织劳务分包,但必须满足国家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3、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1.4.1第1条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及以上。该项目为重要交通枢纽,旅客密集,支架体量较大,对生产厂家抗风险要求高,厂家注册资金1500万是否过低?
*******公司
2017年8月28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遗部分:
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投标报价”修改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招标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和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成本价等于经评审合格后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下浮15%计算)。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3. 评标程序”修改为:“1.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然后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即形式、资格、响应评审)。2.经修正后的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但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和低于成本价的除外,成本价等于经评审合格后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下浮15%计算),并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总报价相等的,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3、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废标一览表增加以下条款:1、多个代理商采用同一品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均做无效投标处理。2、同一品牌的厂家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中的税金是指为相关材料供应及安装单位缴纳的税金。
最高限价部分:
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最高总价限价,报价高于最高总价限价(含最高总价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招标最高总价限价为¥25,566,003.66元。
注:本次答疑、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均以该答疑、补遗为准。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重庆沙坪坝枢纽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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