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中心血站质管科仪器采购合同公告
邵阳市中心血站质管科仪器采购合同公告
邵阳市中心血站质管科仪器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0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包1、2)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6]100093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中心血站(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长沙德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CA-620 | 1 | 193000 | 193000 | |
2 | 全自动酶标仪 | Tecan温控非触屏 | 1 | 145000 | 145000 | |
合同金额小写: ¥338000 大写: 叁拾叁万捌仟园整 |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履行合同的时间:本合同签订日起
2.履行合同的地点: 邵阳市中心血站
3.履行合同的方式: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三、交货地点: 邵阳市江北魏源路北塔区政府后侧邵阳市中心血站。
四.付款方式:
1、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95%(即人民币321100元,大写叁拾贰万壹仟壹佰元 整)。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时,支付余下5%(即人民币16900元,大写叁壹万陆仟玖佰元 整)
五、产品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六、货物的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是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邓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乙方提供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甲方未按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总值20%得违约金。
2、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八、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仲裁。
十、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邵阳市政府采购办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加盖骑缝章)并经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才能生效。
十二、补充协议
1、 我公司提供的所有产品均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
2、 希森美康(CA-620)血凝仪原厂配套试剂及价格:
a. 纤维蛋白原 1ml*10(500元/盒)
b. 八因子 1ml*8(120元/支 960元/盒)
c. TC缓冲液 12ml*10(150元/盒)
d. APTT 2ml*10(180元/盒)
e. 氯化钙溶液 4ml*10(100元/盒)
f. 请洗液 50ml(330元/盒)
g. 反应杯 (330元/袋)
3、我公司赠送一套原厂配套试剂;后期的试剂及耗材供应价格按照本合同第二项第2条中列明的价格供给使用单位。
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6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中心血站
甲 方:(公章)邵阳市中心血站 乙 方:(公章)长沙德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宋丽苹
电 话:电 话: ****-********
传 真:传 真: 0****-********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17年4月7日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包3)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16]100093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中心血站(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 长沙索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质管科仪器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雪球计数仪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XP-100 | 1 | 148000 | 148000 | |
合同金额小写: ¥148000元 大写: 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地点:邵阳市中心血站;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交货地点,安装、调试、运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及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等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付款: 中标人凭有效合法票据,由采购单位支付: 1、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总额95%;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时,支付余下5%。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2017 年 4 月 5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中心血站
甲 方:(公章)邵阳市中心血站 乙 方:(公章)长沙索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开 户 银 行: 农行长沙丽臣路分理处
帐 号: 180*****040003022
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意见: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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