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监控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监控中心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7年监控中心建设(重新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7年监控中心建设(重新采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7GK-A0100-D0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尹先生 解先生 ***-********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成)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或服务要求 |
01 | UPS | 2台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 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安装、调试工作。 | 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顺义监控中心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蓄电池 | 64块 | ||||
设备用基站空调 | 2台 | ||||
多联空调 | 4台 | ||||
新风机组 | 2台 | ||||
高清模块化插卡式视频混合矩阵 | 1台 | ||||
DLP拼接屏幕 | 16块 | ||||
投影机 | 2台 | ||||
液晶显示器 | 4台 | ||||
配套设备与辅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 1批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中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投标。
2、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其他资格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4)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包括:UPS、高清模块化插卡式视频混合矩阵、DLP拼接屏幕)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针对相同品牌的主要设备只能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至2017年09月0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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