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由旺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配送)采购项目
施甸县由旺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配送)采购项目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询价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受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询价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的成交人,该项目的采购方式已获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询价采购项目
二、招标方式:询价招标
三、项目编号:RCJSSD-XJCG-*******
四、采购预算:72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配送要求及规格要求
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企业供餐(熟食)询价采购项目涉及到质量、配送、包装、运输、装卸、供货服务期限、以及货物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学校3所,预计产品用餐天数200,预计订购数量180000份。(具体参数见下附表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颁布的相关标准,最终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供货数量按实际供应数量结算。
3、交货期:购销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方实际要求(按时、按需、按每天派送次数(次数详见清单)供货、验收)
4、合同服务期:一学年(2017年9月-2018年7月)。招标人对供应商进行产品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供应商货物产品。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执行标准、每批次须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完税证明材料、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仓储、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必须是全新的且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
4、供应商应提供各项所投产品由检验机构或供应商自行出具(供应商须按国家标准及规定检验)的检验报告。
5、供应商须承诺设置固定的符合技术要求的熟食加工场所和运输车辆等相关配套设备(请提供承诺证明材料、在由旺境内必须有加工点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七、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个体工商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30 09:00至2017-09-01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9-1209:00。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bszwzx.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路原供销社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施甸县支行
账户:云南镕诚集团施甸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412 9501 0400 12901
招标单位:施甸县由旺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李华昌 联系电话:189*****915
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0875—******* 邮 编: 678200
E-mail:********94@qq.com">********94@qq.com传真:(0875)*******
发布日期: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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