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职业学校校园网接入设备安装工程一卡通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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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比选文件 甘南分公司2017年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接入设备安装工程一卡通建设 | ||||||||||||||||||||||||||||||||||||||||||||||||||||||||||||||||||||||||||||||||||||||||||||||||||||||||||||||||||||||||||||||||||||||||||||||||||||||||||||||||||||||||||||||||||||||||||||||||||||||||||||||||||||||||||||||||||||||||||||||||||||||||||||||||||||||||||||
标包内容说明: | 比选编号:TXZB-GSDX2017- 甘南分公司2017年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接入设备安装工程一卡通建设 比选文件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招标代理:【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 目录 *******&id=47043#_Toc********7">第一章 比选公告 4 *******&id=47043#_Toc********8">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7 *******&id=47043#_Toc********9">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 *******&id=47043#_Toc********0">2.1 比选人及合同名称. 13 *******&id=47043#_Toc********1">2.2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13 *******&id=47043#_Toc********2">2.3 招标的组织形式. 13 *******&id=47043#_Toc********3">2.4 招标方式. 13 *******&id=47043#_Toc********4">2.5 资格审查. 13 *******&id=47043#_Toc********5">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3 *******&id=47043#_Toc********6">2.7 投标费用. 14 *******&id=47043#_Toc********7">2.8 比选文件的组成. 14 *******&id=47043#_Toc********8">2.9 比选文件的澄清. 14 *******&id=47043#_Toc********9">2.10 比选文件的修改. 14 *******&id=47043#_Toc********0">2.11 参选文件的编写. 14 *******&id=47043#_Toc********1">2.12 参选文件的构成. 15 *******&id=47043#_Toc********2">2.13 关于优惠条件. 15 *******&id=47043#_Toc********3">2.14 参选报价. 15 *******&id=47043#_Toc********4">2.15 证明参选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6 *******&id=47043#_Toc********5">2.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16 *******&id=47043#_Toc********6">2.17 比选保证金. 16 *******&id=47043#_Toc********7">2.18 参选文件的有效期. 17 *******&id=47043#_Toc********8">2.19 备选参选方案. 17 *******&id=47043#_Toc********9">2.20 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 *******&id=47043#_Toc********0">2.21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 *******&id=47043#_Toc********1">2.22 参选文件的提交、送达. 18 *******&id=47043#_Toc********2">2.23 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 *******&id=47043#_Toc********3">2.24 唱价. 18 *******&id=47043#_Toc********4">2.25 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进行. 19 *******&id=47043#_Toc********5">2.26 参选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9 *******&id=47043#_Toc********6">2.27 参选文件的评审. 19 *******&id=47043#_Toc********7">2.28 评选方法. 20 *******&id=47043#_Toc********8">2.29 关于划分标包. 20 *******&id=47043#_Toc********9">2.30 相关人员的接触. 20 *******&id=47043#_Toc********0">2.31 中选通知书. 20 *******&id=47043#_Toc********1">2.32 签订书面合同. 21 *******&id=47043#_Toc********2">2.33 履约保证金. 21 *******&id=47043#_Toc********3">2.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1 *******&id=47043#_Toc********4">第三章参选文件格式 22 *******&id=47043#_Toc********5">3.1 参选函. 23 *******&id=47043#_Toc********6">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4 *******&id=47043#_Toc********7">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 *******&id=47043#_Toc********8">3.4 参选一览表. 26 *******&id=47043#_Toc********9">3.6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27 *******&id=47043#_Toc********0">3.7 商务条款偏离表. 28 *******&id=47043#_Toc********1">3.8 技术规格偏离表. 29 *******&id=47043#_Toc********2">3.9 资格证明文件. 30 *******&id=47043#_Toc********3">3.10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32 *******&id=47043#_Toc********4">3.1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4 *******&id=47043#_Toc********5">3.12 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35 *******&id=47043#_Toc********6">3.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36 *******&id=47043#_Toc********7">第四章合同部分 37 *******&id=47043#_Toc********8">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49 *******&id=47043#_Toc********9">5.1采购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 49 *******&id=47043#_Toc********0">5.2付款方式. 50 *******&id=47043#_Toc********1">5.3交付周期. 50 *******&id=47043#_Toc********2">5.4质保期. 50 *******&id=47043#_Toc********3">第六章评标办法 51 *******&id=47043#_Toc********4">6.1 资格后审标准. 51 *******&id=47043#_Toc********5">6.2 综合评分标准. 52 *******&id=47043#_Toc********6">第七章 其他 54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甘南分公司2017年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接入设备安装工程一卡通建设】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前来参加。 1、比选范围 本项目比选范围包括:系统管理、应用、支撑平台、消费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智能电控系统、控水系统、图书管理、自助查询系统、子系统等系统的建设。 2、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 2.1.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内)。 2.1.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及以上、或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资质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1.5具备厂家软件著作权,软件检测报告,或由第三方权威部门出具的行业检测报告。 2.1.6提供1年(2015年或2016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相关专业机构提供的财务情况说明。 2.1.7根据高检会(2004)2号文件要求,具备唱价当月或上月参选人所在地检察院预防处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回执。 2.1.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授权分公司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的; (7)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获取比选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参选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8月29日-8月31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购买比选文件地点:【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3室】。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8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到【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1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比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1会议室】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 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1703室】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潘竞显、李毅】 电话:【156*****632、177*****798】 电子邮箱:【********95@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账 号:【621060106010210613048】 比选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参选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2.1 比选人及合同名称 2.1.1比选人名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项目名称: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比选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并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资金来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由比选人委托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组织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方式 采用公开比选,具体招标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5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5.1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2.5.2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2.5.3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2.5.4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按照资格后审标准,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2.6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2.6.1 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6.2 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2.6.3 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2.7 投标费用 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2.8 比选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四章 合同部分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第六占 评审标准 第七章 其他 2.9 比选文件的澄清 2.9.1参选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对比选文件有必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 2.9.2参选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2.9.3 参选人要求澄清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2.10 比选文件的修改 2.10.1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比选人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2.10.2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参选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11 参选文件的编写 2.11.1参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内容编写参选文件,并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或参选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选委员会做出不利于参选人的评审。 2.11.2参选人必须对比选文件中的 “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要求”中的内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参选人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11.3参选人提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参选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2.12 参选文件的构成 2.12.1投标函 2.12.2参选一览表 2.12.3商务条款偏离表 2.12.5技术规格偏离表 2.12.6比选保证金 2.12.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2.8资格证明文件 2.12.9按比选文件参选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2.13 关于优惠条件 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并应当折算到单价中,不符合要求的优惠报价将不被采纳。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2.14 参选报价 2.14.1参选人应在参选单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2参选单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报所供货物的出厂价,除应包括增值税或其他税,还应包括以下对a)、b)两项已交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a)报出厂价的货物在制造或组装时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从国外进口的; b)报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的货物是从国外进口的。 2)如果“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国内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3)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费用。 4) 各项参选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2.14.3报价的主要内容如下: 2.14.3.1本次报价含生产、运输、税金、保险、质保及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2.15 证明参选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2.15.1参选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为其参选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参选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参选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15.2参选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2.15.3参选人提交的证明其中选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即 1) 如果参选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参选人自己制造的,参选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唯一授权; 2)参选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参选人满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业绩要求; 2.1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2.16.1参选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参选文件的一部分。 2.16.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参选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 2.16.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比选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开始使用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比选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比选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16.4参选人在阐述上述第2.16.3(3)时应注意比选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参选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满足比选人的要求。 2.17 比选保证金 2.17.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提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比选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2%,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本次招标的比选保证金数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未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7.2比选人可以规定比选保证金是以现金、银行转账、电汇,比选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比选有效期一致。 2.17.3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一次性退还比选保证金(无息)。 2.17.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参选人在参选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选的; 3)中选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中选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比选文件中其他规定。 2.18 参选文件的有效期 2.18.1比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参选文件。比选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2.18.2在原定比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比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参选人不允许修改他的参选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比选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2.19 备选参选方案 2.19.1 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2.19.2 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的,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2.20 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0.1参选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20.2参选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表人签署并盖单位章。 2.20.3参选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2.21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1 参选人应将“参选一览表”和比选保证金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并在包封上标明“参选一览表”字样。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包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2.21.2 外层包封应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21.3在外层包封上应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2.21.4提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2.21.5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参选文件退还给参选人。 2.21.6 比选人对于编制参选文件的其他要求。 2.22 参选文件的提交、送达 2.22.1参选人必须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参选文件提交至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2.22.2比选人按参选人须知第2.10的规定修改比选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比选人与参选人以前在参选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参选截止时间。 2.22.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23参选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3.1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比选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参选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参选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参选文件,否则其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3.2参选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按本须知第2.21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2.24 唱价 2.24.1比选人将于比选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参选截止时间和唱价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2.24.2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其代表出席。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比选人委托的监督或公证部门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2.24.3参选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1)参选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2)参选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 3)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2.24.4 唱价时,比选人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投标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比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2.24.5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参选人以及其他在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分发复印件给各参选人。 2.25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进行 2.25.1 评审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25.2 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2.26 参选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2.26.1在评审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提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作为评选报告的一部分。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6.3 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2.27 参选文件的评审 2.27.1评选委员会将审查参选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27.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参选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参选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7.3 对于参选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选委员会可以要求参选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做出不利于该参选人的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比选文件中规定。 2.27.4在详细评审之前,评选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参选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唱价之后,参选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参选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参选。 2.27.5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选委员会视为废标: 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参选文件没有参选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5)参选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8)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8 评选方法 2.28.1综合评估法:在比选文件中载明所有详细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 2.29 关于划分标包 如果比选人划分标包,应在“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参选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参选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比选文件如果允许参选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惠,评选委员会可以对参选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中选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选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比选人。 2.30 相关人员的接触 2.30.1从唱价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参选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的人员私下接触。 2.30.2参选人试图对比选人和评选委员会的评审、比较或中选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 2.30.3在确定中选人之前,比选人不得与参选人就参选价格,参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2.31 中选通知书 2.31.1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2.31.2中选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2.31.3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1.4在中选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比选人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还所有比选保证金。 2.32 签订书面合同 2.32.1比选人在中选通知书中载明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比选人与中选人不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32.2比选人在发送中选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同时发送给中选人。 2.32.3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2.33 履约保证金 2.33.1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2.33.2如果中选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比选人将取消该中选,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比选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选候选人,或重新比选。 2.34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1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参选人中选后,应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34.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第三章 参选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参选文件 参选人: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1 参选函 致:(比选人) 根据比选人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 (比选编号)、,参选人 (参选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参选一览表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按比选文件参选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5)资格证明文件 (6)比选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据此,参选人同意如下内容: 1.所附参选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甘南分公司2017年甘南州中等职业学校校园网接入设备安装工程一卡通建设参选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详见参选一览表。】 2.参选人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参选人已详细审解读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比选文件澄清NO. )(如果有的话)。 4.遵从本比选有效期为90天。 5.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我方在比选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比选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8、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比选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9、与本参选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参选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参选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比选人): (参选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我单位(职务或职称) (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投标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该授权代理人做出的所有承诺说明,我单位均予于认可并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授权。 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 (签字)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联系方式(手机):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4 参选一览表 参选人名称: 比选编号:
1.含税总价= 不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7%。 2.本次报价含生产、运输、税金、保险、质保及服务等的全部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按采购需求名称、数量及规格全部报价,如果出现部分未报价按废标处理。 参选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3.6 参选人基本信息表
注: 1.参选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中国地区雇员总数、地区的办事机构类型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本表不够时可自制和扩展。 3.如参选人注册地不在本地,但在本地有驻地机构的,则提供驻地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产权人为参选人,为非民宅)。 3.7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比选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8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参选人名称:比选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9 资格证明文件 制造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商名称: (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 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7)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 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5.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10.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邮箱 3.10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代理商名称: (2)总部地址: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 年 月 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 值: (6)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 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国 内 出 口 总 额 3. 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2)国内销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 4. 同意为代理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声明) 5. 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 制造的部件名称 6. 近3年向国内公司提供的代理投标货物,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有的话: 9. 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 理 商 名 称 (盖单位章) 代理商全权代表 (签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邮 箱 3.11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 (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制造商,主要制造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合法的唯一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国)办理贵方 项目货物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提供符合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货物。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3.12 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招投标廉政承诺书 为规范比选人、参选人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比选人承诺 ****************6="47" sizset="7504" new="" times="" roman level1="" lfo3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6="47" sizset="7510" new="" times="" level1="" lfo34 roman>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6="47" sizset="7516" new="" times="" level1="" lfo34 roman>不收受或变相收受参选人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参选人索要钱物;不在参选人报销应由比选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参选人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参选人宴请;不要求参选人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6="47" sizset="7522" new="" times="" level1="" lfo34 roman>工作人员亲属不收受参选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6="47" sizset="7528" new="" times="" level1="" lfo34 roman>招投标期间不单人约见参选人工作人员; ****************6="47" sizset="7534" new="" times="" level1="" lfo34 roman>不向参选人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6="47" sizset="7540" new="" times="" roman>第二条 参选人承诺 ****************6="47" sizset="7549" new="" times="" level1="" roman lfo3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6="47" sizset="7555" new="" times="" level1="" lfo35 roman>不向比选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比选人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比选人安排旅游或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比选人;不为比选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6="47" sizset="7561" new="" times="" level1="" lfo35 roman>不单人约见比选人工作人员;不到比选人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6="47" sizset="7567" new="" times="" level1="" lfo35 roman>不向比选人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 ****************6="47" sizset="7573" new="" times="" level1="" lfo35 roman>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向比选人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6="47" sizset="7579" new="" times="" level1="" lfo35 roman>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不传播与招标投标工作有关的言论与信息。 ****************6="47" sizset="7585" new="" times="" roman>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6="47" sizset="7594" new="" times="" level1="" roman lfo36>比选人、参选人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6="47" sizset="7600" new="" times="" level1="" lfo36 roman>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双方均可向比选人监察部门举报;比选人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47" sizset="7606" new="" times="" level1="" lfo36 roman>比选人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6="47" sizset="7612" new="" times="" level1="" lfo36 roman>如参选人违反本协议约定,比选人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取消投标资格、宣布中选无效、停止其参加比选人项目投标资格1-3年等。 ****************6="47" sizset="7626" new="" times="" roman>参选人名称(加盖公章): ****************6="47" sizset="7634" new="" times="" roma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6="47" sizset="7642" new="" times="" roman> 年 月 日 3.1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参选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按参选人须知前附表2.34条款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比选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章 合同部分 [ ]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签订地:[] 甲方(委托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中国电信[ ]公司同时代表其子公司、分公司共同作为“甲方”, 乙方(受托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置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置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四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约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地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二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二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二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终验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第二条 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工程开发“[ ]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四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总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 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总价由甲方中的分公司承担金额具体见附件[ ],乙方依据附件[ ]的发票抬头以及发票金额,直接向甲方中的分公司、子公司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4.2.2初验付款:初验合格且收到乙方如下单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初验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4.2.3终验付款:终验合格且收到乙方如下单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终验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4.2.4保修期满后付款:保修期届满且收到乙方如下单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整: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保修期满证书,原件一份。 (3)保修期内的保修记录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一份。 (4)付款通知书,原件一份。 4.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4.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4.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4.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4.5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6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二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五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五。初验不合格[ ]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四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六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六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达到附件六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 ]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六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六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六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软件维护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 ]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保修期满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的[ ]%;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的[ ]%。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6.13 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 7.4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由于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八。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3.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方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第4.5条规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7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税费 10.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 保密 1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2.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2.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2.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有效。 第十三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3.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13.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倍。 13.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13.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的损失。 13.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13.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4.1双方确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出现时解除: (1)由于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2)在本合同履行中,若应用软件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前述公开之日起[ ]日内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未通知致使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如果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如泄密)导致技术公开,除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甲方已付款项[ ]倍的赔偿金额。 14.2本合同自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发出解除的书面通知时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5.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6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 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7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15.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 价格清单 附件二总体技术要求 附件三 项目进度表 附件四 技术文件清单 附件五 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初验、终验测试标准 附件六 乙方承诺 附件七 技术支持及服务 附件八 培训方式 附件九软件许可使用权证书或其他软件许可使用文件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5.1采购范围及相关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系统管理、应用、支撑平台、消费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智能电控系统、控水系统、图书管理、自助查询系统、子系统等系统的建设,具体如下: 5.1.1一卡通系统平台 一卡通系统平台实现整个系统的管理、数据处理、传输与交换和调度控制、应用支撑、操作及手机一卡通的应用扩展、应用支撑等功能。 5.1.2 消费管理系统 采用一卡通统一的电子账户模式为食堂、超市等消费场所提供刷卡结算服务。系统具有全实时通讯能力,核心网络控器系统硬件能提供10万笔以上的记录存储能力,并能在网络中断计算机故障时独立工作。支持补贴发放即时到账,支持网上扣款即时下发等。 5.1.3 卡务管理系统、账务结算管理 对整个校园一卡通系统中的卡帐户、部门帐户、开设、撤消、冻结、解冻、变更进行管理。提供对校园卡的挂失、解挂、换卡、补卡、个人信息修改等功能。系统具有批量开户功能及批量无卡充值补贴功能。 结算子系统主要完成学校内所有独立核算的部门、单位、商户等与学校、持卡人人之间的业务结算、费用的发放。 5.1.4 宿舍电控管理系统 宿舍电控管理系统需要能准确高效的对集体公寓进行计量、计费,各用电单元终端限制负载可调,短路、用电过载时自动保护,在高校放开用电的需求下达到高效、安全的用电管理,共需建设368 个点。 5.1.5 公寓管理系统 在学生公寓等人员进出场所安装无障碍通道系统,与一卡通系统共享人员身份信息进行统一身份认证。持卡人刷卡刷卡认证可以正常通过,无卡及无权限卡持卡人通过时提供声光报警,并通过IP摄像机进行实时抓拍。系统可以提供人员进出数据记录备查,提供异常人员报表,如夜不归宿人员报表,共需建设2个点。 5.1.6 水控管理系统 利用水控管理系统需要实现单位内部水控的基本管理,共需建设23个点。 5.1.7 自助洗衣系统 自助洗衣系统需要实现无人职守,自助收费等功能,共需建设 8个点。 5.1.8 图书馆管理子系统 与学校的图书馆借书管理进行接口开发,安装读卡器实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借书室借阅一体化,方便借阅图书的管理和统计,共需建设4个点。 5.1.9 机房管理系统 机房管理系统针对实际情况和机房管理的要求,帮助机房管理人员高效地管理机房资源,资源利用率,减少工作量,做到全开放,无人值守,使得公共上机与自费上机协调进行。持卡人使用校园卡在校内机房、电子阅览室直接刷卡计时收费上机,下机时系统根据计时及费率扣款消费。持卡人使用校园卡在校内机房、电子阅览室直接刷卡计时收费上机,下机时系统根据计时及费率扣款消费。 5.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5:3:1:1(即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初验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终验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2年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10%) 5.3交付周期 2017年9月20日前满足初步验收条件。 5.4质保期 终验完成后2年。 第六章 评标办法 6.1 资格后审标准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才能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注:1.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的需求,且还需提供能证明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格审查内容均以参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特指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清楚或存在瑕疵或无法辨别认定的,则以原件备查为准,要求原件的则以原件审查为准。若参选人现场未提供原件及原件备查的,从而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6.2 综合评分标准
6.2.1评审原则 6.2.1.1评选委员会依据综合打分结果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技术得分相同的,其他商务评审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其他商务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比选人随机抽取。 6.2.1.2中选推荐原则:推荐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第1名-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1的参选人为中选人。若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或者可以重新比选。 6.2.1.3若参选文件发售截止,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公告,若二次公告发布后,潜在参选人仍不足3家,或唱价时,潜在参选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人不足3家的,可对两家合格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 第七章 其他 注:参选人认为需求增加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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