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台前县)所需网络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台前县)所需网络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台前县)委托,就网络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招标编号:PC[2017]249----豫盛华采字TP第196号

二、招标内容:网络回溯分析探针设备、彩色打印机等

三、采购预算:780000元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五、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①:濮阳市古城路教育局临街楼二楼西 联系电话:****-*******

地址②: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1905室 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6:30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及社保证明;5、具有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注册地不在濮阳辖区的,在濮阳辖区内须具有分公司或服务机构(以分公司或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投标人和分公司或服务机构字号须一致)

九、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表:149*****9489****-****************.doc"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

1、现场报名:提交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无误后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8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提交报名登记表-,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2、网上报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8000元投标保证金+5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注明招标编号,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163.com">发送至邮箱:hnsh*******@163.com,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表并确认到账后向报名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汇款接收信息: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账号:****************0162,行号:********0381,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

十、“报名登记表”、“开票申请表”、“退款申请表”、“成交通知书邮寄申请表”等表格请到http://hnsh2004.com“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栏目下载。

报名后开票、退款等问题,请到http://hnsh2004.com详细阅读“服务指南---投标指南”。

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开具发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十一、发票开具地址:振兴路振东街交叉口东100米路北赛博大厦19楼1905室 联系电

话:****-******* ****-*******

或发送邮件(shenghuacw@163.com)告知转款时间、开票信息、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我单位开具发票后快递至贵单位

十二、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0393-*******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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