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NOx燃烧器招标公告

低NOx燃烧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SH-*******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种类及规模:吉林石化公司低NOx燃烧器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低NOx燃烧器12笔,具体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技术标准:SH/T3036-2012 《一般炼油装置用火焰加热炉》SH/T3113-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API PUBL 535 《一般炼油装置火焰加热炉用燃烧器》TSG ZB0001-2008 《燃油(气)燃烧器安全技术规则》TSG ZB0002-2008 《燃油(气)燃烧器型式试验规则》GB31570-2015 《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质量要求:每台燃烧器在出厂前应进行必要的性能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厂。
服务:无
项目进展情况: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2)银行开户许可证;2、业绩要求:(1)统计时间范围: 2015 年至今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炼油企业加热炉低NOx燃烧器至少700台(套)使用业绩,其中在芳烃装置;加氢装置;常减压装置加热炉低NOx燃烧器至少要有各200台(套)的使用业绩,投标方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予以证明满足要求,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燃烧器生产商名称、燃烧器数量,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2)投标人必须是燃烧器的制造商,具有燃烧试验装置,可以进行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燃烧器燃烧试验,并出具试验具有燃烧试验装置,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燃烧器进行试烧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为确保本项目燃烧器测试能正常进行,要求投标人的测试中心具备有效的当地政府出具的安评报告和环评报告。(3)关于试验炉数量,不少于3台(提供本企业试验炉的图文资料,包括试验炉照片、图纸、PID、仪表流程、炉温控制、热负荷等关键信息及文字描述),其中测试负荷大于3MW的不少于1台炉。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供应商提供的银行收款账号能够接受电汇、电子银行承兑、电子商业承兑。7、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238.16万元。8、交货期:2018年3月30日。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8-31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07 17:00:00.0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年 8 月 31 日至2017年 9 月 7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购买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办理招标文件购买事宜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和《投标温馨提示》。2、招标文件每套售 800 元,付款方式为电汇,且售后不退;标书费在标书发售期内必须到达下述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售卖标书;经招标机构核查到账信息属实后发送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WZ-0483招标文件”。3、若投标人为非吉林石化物资供应商成员,需要按照【附表083供应商准入申请表(物资类)】格式准备电子版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U盘)。4、“营改增”重要提示投标人须认真填写附表《投标人开票信息表》中所有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信息,并应对提供的开票信息负责。开票信息有误,导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由投标人承担不利责任。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9-22 08:30:00.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 (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方式为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确保已提交 47000 元人民币的足额投标保证金到达了招标机构的下述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汇款附言中注明“WZ-048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信息以招标机构核查信息为准。4、潜在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不递交投标文件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中心。否则, 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将被记为一次不良记录。六. 开标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开标时间:2017-09-22 08:30:00.0开标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邮编:132021
联系人:顾冰馨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jh_zbfs3@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账户名: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公司账号:0802 2120 0920 0065 68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烧器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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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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