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任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人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任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岗位
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1名(享受正科级待遇)。
二、选任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胜任工作的领导能力、决策水平;
3.身体状况良好;
4.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报名资格
1.任副科级(八级职员)职务2年以上;
2.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四、选任程序
1.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干部,根据个人意愿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加注推荐意见,填写《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选任报名表》,由本人递交县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本人申请,对本人档案、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筛选确定。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4.组织考察。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单位,对拟任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5.正式任用。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任期及待遇
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三年内工资关系、行政关系脱离原单位,转入企业,享受企业薪资。聘期内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聘用,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及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5日
报名地点:灵台县委组织部A514办公室,联系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0001.docx">灵台县利民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选任报名表
中共灵台县委组织部
2017年8月31日
标签: 总经理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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