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礐石大桥城市景观照明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第二次)

汕头市礐石大桥城市景观照明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2008.09.19)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08)48-2工程编号 ****************01
工程名称 汕头市礐石大桥城市景观照明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第二次)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蔡辉原、陈晓强 联系电话 ****-************-********-***
工程地点 汕头市礐石大桥
建设规模 工程投资约400万元,按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范围。
资金来源
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城市景观照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或桥梁)设计甲级专业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专项资质及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2、本工程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申请;3、承诺同意本工程项目保修期为3年及招投标期限缩短为10个日历天;4、施工企业至2007年度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4、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5、承诺书(在汕头市建设网本招标公告页面可下载);6、“守合同重信用”证书;7、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在汕头市建设网本招标公告页面可下载),需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应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本人)应亲自到场报名签字(若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只要求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签字)。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招标会,投标会、开标会等环节中法定代表人(本人)如未能到场参加,应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须向招标人出具其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五、已完成本项目第一次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可由牵头单位法人授权人到场签到并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3、同意本工程项目保修期为3年及招投标期限缩短为10个日历天的承诺书(在汕头市建设网本招标公告页面可下载)。六、符合报名条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七、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9月24日~2008年9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上班时间内)。
报名时间 2008-9-24 9:00 ~ 2008-9-25 17:00 ( 上班时间内 )
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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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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