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2017年社区、乡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竹溪县2017年社区、乡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竹溪县2017年社区、乡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受竹溪县文化体育局委托,就竹溪县2017年社区、乡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我公司于2017年8月2日上午9时进行了公开招标,因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造成流标,特此二次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ZXZC********
二、采购项目名称:竹溪县2017年社区、乡镇、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器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以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设备清单为准,预算金额:77.839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九);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能够提供生产本次采购货物的专业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
4.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2)供应商报名要求: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企业纳税税票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税票,以上所有资料除提供原件的资料外其它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缺项代理机构将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6日下午17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文化体育局
联 系 人:李股长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公司地址:竹溪县幸福东一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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