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凰二期厂房B、宿舍B围墙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金凤凰二期厂房B、宿舍B围墙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G-2017-0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金凤凰二期厂房B、宿舍B围墙及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凤岗镇黄洞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集体自筹,招标人为东莞市凤岗镇黄洞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金凤凰二期厂房B、宿舍B围墙及室外配套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凤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新建围墙长约194米,新建门卫室总建筑面积约13.10平方米,建筑高度2.9米,跨度3.28米,道路面积约2118平方米。总投资约142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77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7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81501.7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49132.5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市华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勘察单位:/。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金凤凰二期厂房B、宿舍B围墙及室外配套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围墙工程(含挖填土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2.门卫室工程(含平整场地、挖填土方、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门窗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等);3.室外配套工程(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8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8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可接受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时采用】

■3.2.5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3.2.6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7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3.7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退回)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须在投标会上随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

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

■安全员:1人;

□;

3.8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950000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建筑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业绩的有效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为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7年8月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凤岗网(网址:http://www.fenggang.gov.cn/Index.html)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9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东莞市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2017年9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东莞市凤岗镇行政办事中心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凤岗网(网址:http://www.fenggang.gov.cn/Index.html)发布。

7.其它说明

7.1投标担保金额:26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凤岗镇黄洞岭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

邮编:523000

联系人:曾生

电话:137*****182

传真: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中路恒泰大厦205室

邮编:523000

联系人:黎玉青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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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室外 围墙 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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