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温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合同公告

关于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温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的采购合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就2017年温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GB********109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2017年温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

1


600000

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当前在温州地区内未承担污染源环境在线监测现场运维项目,在温州地区内无环境在线监控分析设备生产或销售业务,与温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业和在温州市备案的运维单位之间无控股关系、管理关系、代理代销关系、非同一法定代表人等直接利害关系;3、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6-23至2017-07-0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8 09:30:00

七.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一楼收标区

八.开标时间:2017-07-18 09:30:00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6000

交付方式:CA系统分配的子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CA系统分配的子账户

开户银行:CA系统分配的子账户

银行账号:CA系统分配的子账户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4、企业简介。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茂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联系人:凌苏阳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附件信息:

  • ********82/3290e439-a08b-424a-bc3c-a545a1690ff6">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温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备案扫描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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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自动 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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