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府采购市看守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政府采购市看守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政府采购市看守所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就其看守所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政府采购市看守所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交采08TP098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市看守所改造项目,内容有改建会见室,面积约60平方米;新建板房,面积约39平方米;改建审讯室,面积约200平方米;地面、墙面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7、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9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新飞大道81号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信息管理科310。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08年9月27日上午9:00
递交地点:新飞大道81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评标室(407室)。
八、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监察局****-******* 新乡市审计局****-*******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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