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设备安装及家具招标公告

健身房设备安装及家具招标公告


根据彭泽县采购办下达的彭购2017F000171号采购计划,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彭泽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彭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健身器材安装及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HJX2017-PZ0014)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规格及技

术参数

彭购2017F000171

彭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健身器材安装及家具采购项目

644700元

详见谈判文件

“技术规格及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各1份;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到招标单位勘查了解安装现场情况和环境,提供符合招标单位要求的安装施工等技术方案。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招标单位(彭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函原件。(注:已踏勘过的不用重复踏勘,原踏勘证明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09月05日每天(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6:00 (北京时间)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彭泽县山南新区,电话181*****141)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相关信息;

4.?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7年09月08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6.? 谈判时间:定于2017年09月08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谈判大会;

7.?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加盖公

章的复印件各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 购买了谈判文件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名称:彭泽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7*****85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彭泽县山南新区

开标仪式详细地址: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三楼317号厅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1*****141?????????????????

电子信箱:********05@qq.com

开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开户行: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43*****04000463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设备安装 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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