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桥灯光亮化招标公告
人民大桥灯光亮化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隆交采招[2017]12号第二次
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民大桥灯光亮化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二○一七年八月
二、 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 人民大桥灯光亮化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隆交采招[2017]12号第二次
二、招标项目:人民大桥灯光亮化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人民大桥灯光亮化,参数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包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上。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7年8月16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登录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lcggzy.com)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为方便各投标人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2016年3月9日起实施网上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首先需在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任意选择一家开通企业网银账户,然后登录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lcggzy.com),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报名和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起止时间相同)。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5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隆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隆昌县康复东路62号建委大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手机):****-*******
采购代理机构:隆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金鹅街道隆泸大道211号附4
邮 编:64215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0@qq.com
2017年8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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