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工程概况: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运输、储存等。

2.4招标范围:长春市人民政府2017年建设用地表土剥离工程施工总承包。

2.5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龙泉村。

2.6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共计61日历天。

2.7计划投资:498.8566万元

2.8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9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公司、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嘉通工程咨询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监管与信用平台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和网页版“空闲”状态截图原件;

6、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东南角)应化新路卓扬北湖湾15号楼10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李增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表土剥离 建设用地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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