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规定,拟对“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 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1 采购项目名称: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要求及采购预算价:
采购一批耗材,采购预算价约20.9654万元
2. 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规定,组织了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于2017年08月07日组建了由三位技术专家的三人制论证专家组,并对专家组各成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论证专家组成员如下: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备注 |
1 | 和亚宇 | 大理市教育局 | 中教 | |
2 | 宋文瑾 | 大理市人社局 | 会计师 | |
3 | 张建忠 | 云南法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 |
论证会议于2017年08月07日在大理市洱河北路大关邑388号五楼会议室进行;论证会议开始前,论证专家组经讨论一致推荐和亚宇为专家组组长。论证专家对单一来源采购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填写了论证意见表,出具了综合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2017年08月07日,由云南国瑞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经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概括以及针对于该项目的技术专利形成几方面得出以下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物品为赛默飞气质联用仪(ISQ-LT)和气相色谱仪(Trace1310)的配件及耗材。由于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仪器所使用的配件和耗材规格型号各不相同,各仪器需要使用其专用配件及耗材才能正常工作。我站这两台仪器也需要用其专用的配件及耗材,其他品牌或型号的配件及耗材无法在这两台仪器上安装使用。现采取单一来源渠道进行采购设备与原有使用部分端口及产品配套相衔接。
综上所述,专家组建议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于赛默飞气质、气相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4.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昆明金辰云辉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5. 公示期限
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即2017年08月08日至2017 年08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达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回复,同时抄送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查。在公示期结束后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联 系 人:范泽剑
联系电话:150*****445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大理市下关镇榆华路19号
联系电话:****-*******
大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2017年08月07日附件信息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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