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新模式(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交通政策研究招标公告

出行新模式(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交通政策研究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拟对 出行新模式(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交通政策研究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0-201708-215001-0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出行新模式(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交通政策研究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研究包含两个专题报告,包括《佛山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及管理政策研究》和《佛山市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及管理政策研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需以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如获得中标资格,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 年09 月0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8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09 月15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09 月15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0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6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先生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袁南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
联系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000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标签: 政策研究 交通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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