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通化县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X2017Z034(TJ01)
1.招标条件
通化县2017年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7]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化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投资80%,省级配套10%,县级配套1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建设高产稳定田0.6万亩,修建机耕路6423米、渠上涵20座、路下涵4座、田间灌渠8613米、农道桥2座;新建节制闸3座、进水闸7座、拦河坝1座、渡槽1座。上述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通化县光华镇、四棚乡。
2.3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4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 3 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购买时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9:30时,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地址:通化县
联系人:彭海波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三楼)
联系人:常女士、石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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