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设备招标公告

制播设备招标公告

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7)第129号),受县广电中心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县广电中心制播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林西县广电中心制播设备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LZC-2017-149

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项目内容及预算:

第一包虚拟演播室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叁万圆整(¥730,000.00元)。

第二包摄像设备,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850,000.00元)。

设备的明细、数量、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设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人必须为竞价企业正式职工。

(三)报名时间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内蒙古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2、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9月4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四)资质文件提交

1、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异地企业可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lxzfcg.linxixian.gov.cn)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

2、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提交下列有效期内的证件原件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用工合同原件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招标人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林西县检察院查询电话0476—*******137*****534)。

投标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上述材料,综合评审时一经核实发现虚假情况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效投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所有要求提供的证件原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不能提交所要求证件原件的;

(2)所提交证件原件与所提交的复印件不符的。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投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5:00时

2、标书递交截至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时

3、开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上午9:00时

4、开标地点: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1602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肆仟圆整(¥14,000.00);

第一包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柒仟圆整(¥17,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需通过本企业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拒绝个人网银转账和其它缴款方式)。

户 名: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林西支行

账 号:150*****642********8

3、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投标人凭银行业务回单原件于开标当日在开标会场开标前换取。

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凭采购中心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在项目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换。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下午5:00前,以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时间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6、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含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情形);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投标人有围标、串标、陪标行为之一的;

(5)中标人不能按所投产品按时供货的;

(6)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七)投标报价

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设备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和售后服务费等项目验收合格前所有税费。

(八)确定中标供应商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响应程度、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供货,由县广电中心牵头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招标文件公告的参数严格进行验收,如果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县广电中心可做退货处理,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然后按综合得分排序顺延供货,以此类推。

(九)供货要求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是经质量检测合格的原装正品,供货时提供正规渠道销售证明。

(十)售后服务要求:

⑴所有设备质保期一年,在正常使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⑵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维修,采购人报修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十一)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先向广电中心缴纳成交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额退还。

(十四)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25250 联系人:王泽浩

联系电话:****-*******传真:****-*******

地 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14室

采购人:林西县广电中心联系人:许艳强

联系电话:186*****899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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