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相关技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技术服务(HBZHJC)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相关技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技术服务(HBZHJC)

招标编号:呼公资交字[2017]-交通-公开-0021
一、招标条件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相关技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已经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备案。招标人为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81.60%,政府投资18.4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363561.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相关技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服务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三)招标内容: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是国道110线北京至青铜峡公路中的一段,是国家和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呼包鄂榆和京津冀城市群以及宁夏等地区的重要运输通道。该项目的建设对进一步提高国道110整体通行能力,消除穿越城区段交通安全隐患,改善当地群众出行条件,完善区域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国道110线K492+200处,顺接国道110线集宁至呼和浩特一级公路终点,经毫沁营村、代州营村、乌素图、大瓦窑村,终点止于毕克齐镇三间房村西侧,顺接拟规划建设的国道110线毕克齐至协力气段一级公路。
路线全长50.079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路基,路基宽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全线设一间房互通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7处,大桥7座、中桥3座;收费站养护工区各1处(合址建设)。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7]-交通-公开-0021-01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技术服务(HBZHJC)[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并且[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日历天530.00
①本项目所有桥梁工程桩基检测;②全线范围内大、中桥桥梁动静载试验检测(包括静力荷载试验、动力荷载试验,分析全线桥梁承载能力和稳定性,确定被检结构物的使用状态等);③深路堑稳定性观测;④特殊路基处理质量检测;⑤沥青配合比及路面施工技术服务(包括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与控制;各结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含矿料级配设计、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生产配合比的调整、试验段铺设指导、拌和设备调试、施工过程指导等工作);⑥本项目施工过全相关技术服务。
呼公资交字[2017]-交通-公开-0021-02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HBJAJC)[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日历天120.00
全线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进行检测(执行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要内容为:①标志工程工地抽检(含标志板、立柱、反光膜);②标线涂料、③玻璃珠工地抽检;④护栏工地抽检;⑤轮廓标工地抽检;⑥防眩网工地抽检;⑦突起路标抽检;⑧隔离栅抽检;⑨声屏障。
呼公资交字[2017]-交通-公开-0021-03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HBSBJL)[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日历天48.00
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进行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并对水土保持设施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提出质量评定意见,作为水土保持设施评估及验收的基础
呼公资交字[2017]-交通-公开-0021-04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HBSBJC)([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甲级]或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甲级])并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日历天82.00
本项目施工期及设计水平年的水土保持监测,并定期提交监测报告;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为本项目竣工验收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配合本项目工程竣工水土保持专项验收;为本项目水土保持文件提供咨询(包括水土保持设计文件、施工期间和项目竣工水土保持文件);负责工程施工期及设计水平年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的编制、技术评估报告的送审及审批。组织报告评审,承担评审、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直至完成工程竣工水保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综合检测及技术服务(HBZHJC)注册资金无限制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HBJAJC)注册资金无限制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理(HBSBJL)注册资金无限制
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HBSBJC)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HBZHJC、HBJAJC合同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招标内容中相应检测参数)。
HBSBJL合同段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HBSBJC合同段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甲级资质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或同时具有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甲级水平评价证书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证书。且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通知》(内水保﹝2009﹞138号文件)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的《关于推荐2014年度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的公告》(中水会字第﹝2014﹞第033号文件)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
(2)业绩要求:
HBZHJC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累计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桥梁桩基检测任务、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大桥桥梁动静载检测任务、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检测任务(深路堑边坡检测及特殊路基处理检测)和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沥青路面配合比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路基、路面、桥涵)(如一项业绩中同时具有上述全部或部分工程内容,则此项业绩可被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相应的工程业绩。)
HBJAJC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2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检测)检测任务。
HBSBJL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监理任务。
HBSBJC合同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止)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水土保持监测及评估任务。
(3)已在本项目直接或间接承担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多个合同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
(二):http://www.chinabidding.com
(三)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mgggzyjy.gov.cnwww.nmgggzyjy.gov.cn
(三)(四)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http://www.nmjt.gov.cn(五)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
五、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com.cn)

(二)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2日至2017年09月08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丁香路2号)三楼大厅诚信入库窗口,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四)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09月06日至2017年0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八、其他说明
(一)本招标项目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21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42号)及《关于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7﹞311号)批复。
(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信息。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丁香路2号)。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并采用双信封形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且必须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时以入库资料信息为准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需携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及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七)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南辅路126号
电话:****-**************
邮编:01007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110线呼和浩特至毕克齐段一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南辅路126号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0号8层
邮编:010070邮编:266071
联系人:吕海运联系人:周艳鹏
电话:****-*******电话:189*****336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Lhy2002lj@163.com电子邮件:Jinnuozixun@163.com

附件:
110检测、水保公告-附件.pdf

标签: 技术服务 检测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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