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徐县“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徐县“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徐县“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清徐县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资质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C02-GK-016
二、项目名称:清徐县“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
三、采购预算:285万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建设内容 | 具体内容 | 工作内容 |
---|---|---|---|
1 | 规范机制建设 | 多规合一数据标准规范 | |
多规合一平台运维机制 | |||
2 | 数据资源整合 | 数据资源目录梳理 | 五规合一空间数据资源目录梳理 |
数据库主体设计 | 五规合一数据库的搭建及标准库体设计 | ||
数据资源整合 | 五规合一成果数据入库 | ||
多部门规划成果导入 | |||
其他相关数据服务接入 | |||
3 | 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 | 五规合一应用系统 | 五规合一成果展示系统 |
五规合一综合台账系统 | |||
五规合一辅助选址系统 | |||
五规合一项目审查系统 | |||
五规合一项目生成业务协同系统 | |||
关联系统与接口设计 | 数据服务接口开发与市局平台相关接口开发 |
五、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如供应商委托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
本次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投标人从其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全额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汇款单上的付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汇款单备注栏注明“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9月19日下午5:00前进账,没有进账的投标无效(以收款人银行进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名称:清徐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清徐县农村商业银行清源支行
行号:********3077
1、时间:2017年9月26日上午9:00时
2、地点: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清徐县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
集采机构: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仰红 张静
联系电话:0351–*******
地址: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清徐县文源路东段盛地小区政务中心三楼,清徐县电业局对面)。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清徐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2017年09月0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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