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自行监测招标公告


1.谈判条件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60MW超超临界机组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3]1990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自行监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谈判编号:

2.1谈判范围(包括不限于):

2.1.1自行监测项目及监测周期(一季度一次):

表一:自行监测项目及要求

监测类别

排放口名称

监测项目

频次

测点数量(暂定)

有组织排放

废气

灰库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3

渣仓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2

石灰石料仓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2

翻车机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2

碎煤机室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2

燃料输煤转运站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8

原煤仓

粉尘

非连续采样 至少3个

15

无组织排放

废气

厂界

厂界TSP



非甲烷总烃



储油罐周边

非甲烷总烃



氨罐区周边



2.2服务内容:

2.2.1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项目按监测要求及监测周期进行监测及编制每季度监测报告。

2.2.2编制新乡中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半年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

2.2.3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进行自行监测工作,并对自行监测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2.4对新乡中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监测进行技术指导,确保自行监测项目达到审核的要求。

具体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3.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谈判响应单位须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有检修、协调、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2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具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在河南省环保厅备案《河南省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能力确认名录》内的监测单位具有监测能力资格,并提供资质证明。(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证书及资质证明件);

3.3谈判响应单位提供至少2份2014年以来自行检测项目业绩合同。(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合同原件)

3.4谈判响应单位监测人员具有检测能力并提供相应检测人员的资质证书。(强制性条件,谈判时提供资质证书)

3.5谈判响应单位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视为无效谈判响应单位;

3.6谈判响应单位应是合法、正常经营企业,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是系统显示状态)异常经营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活动;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失信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活动;

3.7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谈判响应单位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4.电子注册与报名

4.1 本竞争性谈判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及评标。

4.2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并符合谈判条件的潜在竞争性谈判申请人,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谈判活动。

4.3满足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3条竞争性谈判资格要求的谈判申请人请于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7日17:00前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平台直接报名。

4.4 报名应上传相应的资质文件及业绩合同。

5.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申请人可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谈判文件,按照“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及参加谈判活动。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以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1日10:00,递交地点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贾玮,****-*******

6.2 谈判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签到。

6.3 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由“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打印装订(其中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授权书等带有签字盖章页等重要内容应采用原件),电子版相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页的必须签字盖章后扫描再复制粘贴至谈判响应文件中,保证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与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同时签字盖章页的原件必须放入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且每本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封皮上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的公章。

6.4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谈判响应单位应将“制作系统”导出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拷入U盘,随同纸质谈判响应文件一同密封,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当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能正常打开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U盘中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平台,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6.5谈判响应单位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谈判响应单位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造成谈判失败的,责任由谈判响应单位承担。

6.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长垣县常村镇西新长北线路北18号

商务联系人:贾 玮 联系电话:0373—2872270

技术联系人:茹京超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党群部 监督电话:0373—*******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九月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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