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公告
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招标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临港产业区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三期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在上海范围内,具有一类房建施工图审查资质。
(3)营业稳定,业绩良好,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审查内容规模: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上海市临港产业园区,北至潇湘路、南至正茂路,西至E6路,东至E62路。项目用地面积101540平方米,地上计容面积1827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6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34285.78万元,本次投标限价为153.72万元。
3.招标范围:出具符合要求的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政策性审查
1)是否具有经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
2)是否符合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相关批复;
3)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4)是否违反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技术性审查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工程地质、抗震、无障碍、环保等);
2)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3)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设计;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需要审查的其它内容;
5)工程建设期间至竣工的相关施工图审查的服务。
4.现场报名及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施工图审查资质;(3)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被授予的相关荣誉证书;(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核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保留。
发售时间: 2017年9月2日至2017年9月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领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3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3.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的提问以书面答复为主,标前答疑会如有需要举行将另行通知。
4.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永和路118弄40号楼3楼,定于投标人应在2017年9月2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上海市永和路118弄40号楼3楼会议室开标。届时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6.资金来源:国有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40号楼
邮 编:200072
联 系 人: 陶丰
电 话:***-******** 传 真:***-********
招 标 人: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东新区临港泥城镇云端路1411弄9号
联 系 人:姚瑞金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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