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象山县城投公司路灯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XSZFCG*******G)

一、关于原招标文件中的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招标采购货物需求中的技术规范要求:灯杆颜色为银白色现更改为对灯杆颜色不作要求。

2、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招标采购货物需求中的电缆及路灯安装的投标报价现取消投标报价

二、关于对本次招标的补充部分要求:

1、对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最高限价:道口灯最高限价:6000元/套,庭院灯最高限价:3500元/套。

2、道口灯托盘要求为活动型(要求能够360度水平方向旋转及固定)。

3、要求各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加本次货物投标时,根据本次补充公告中提供的图纸要求设计并携带一份象山港路与巨鹰路交叉口的夜景灯光效果图(见象山港路与巨鹰路交叉口的道路附图)。

4、备注:本次采购的庭院灯用于慢车道与人行道照明。

三、本次补充公告作为象山县城投公司路灯采购项目(XSZFCG*******G)的组成部分。

四、如果招标文件中描述还不清楚的,请投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或到现场自行踏勘。

五、截标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改: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9月27日,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现延迟为2008年10月12日,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9月28日14时00分整(北京时间);延迟为2008年10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08年9月28日14时10分整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小厅公开开标;延迟为2008年10月13日14时10分

六、附件见下图:庭院灯的灯型样式、道口灯的灯型类型及象山港路与巨鹰路交叉口的道路图。

七、附图中的三种庭院灯的灯型中投标单位可任选一种进行报价,原招标文件的其他条件不变。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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