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牡丹江市区段)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牡丹江市区段)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DJDX2017-159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牡丹江市区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MDJDX2017-159)已由黑龙江省公路局以黑路发[2017]182号文件、牡路发[2017]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实施。建设资金为交
通运输部补贴资金,项目建设业主为牡丹江市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①国道鹤岗至大连公路(G201)牡丹江段(K480+700-K528+100)段,全长47.4㎞,隐患里程23.6㎞。②国道绥满公路(G301)牡丹江市站 (K149+400-K161+500)段,本次设计勘测里程12.1km,其中隐患里程3km。
2.2招标标段划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隐患路段 | 标段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黑龙江省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牡丹江市区段)施工项目 | 59.5/26.6㎞ | 2017AB-1 |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2.3项目建设工期47日历天:项目计划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竣工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无不良业绩,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3.2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公路管理站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新区玄武湖路公交集团南楼
邮编:157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话:182*****568
招标代理: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三楼
邮政编码:157021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9@qq.com">********9@qq.com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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