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吕公苑工程招标公告

新建吕公苑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借平台项目)

1、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招标人全称)建设的新建吕公苑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全称) 已经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发改审发【2017】137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综述: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工程内容为园林绿化、假山造型、仿古建筑、墓穴保护、景观雕塑等。合同估算价约1400万元。

3.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3工期:15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为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

5.2.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2.2 2014年8月至今企业承担类似绿化工程,(类似工程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为准)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5项目负责人(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6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拾 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 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9月 1日至 2017 年 9月 8日。请投标申请人在 2017 年9月8 日17:00前往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联合体请携带联合体协议。招标资料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年9月 11 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 年9月 13 日9 时 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单因素法。

10、其他:

10.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招标人: 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与体育局

招标人地址: 沛县新城区文化中心(沛县大风歌广场西侧)

联 系 人:郑荣贵 电 话:189*****818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5号(沛县政务服务中心西楼三楼325室)

联 系 人:陈坤 电 话:0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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