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S45义乌至东阳高速公路(义乌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二)

关于召开S45义乌至东阳高速公路(义乌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规定,受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委托,现将S45义乌至东阳高速公路(义乌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定价听证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7年9月20日14时,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北苑路150号)3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一)现行收费政策。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为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桥隧叠加通行费;货车实施计重收费。

  (二)拟定收费标准。

  1、项目里程明细表

后宅枢纽

白山尖隧道左洞长度1255m,右洞长度1251m

2.292

湖门收费站

7.699

5.407

福田收费站

12.423

10.131

4.724

苏溪收费站

19.341

17.049

11.642

6.918

廿三里收费站

21.659

19.367

13.960

9.236

2.318

何宅枢纽

  2、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表

  (1)客运车辆分类及收取通行费标准:

  通行费=里程费+叠加费+车次费

车辆分类

车次费(元/辆次)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一类车(7座(含)以下客车)

5

0.40

二类车(7座以上19座(含)以下客车)

5

0.40

三类车(20座以上39座(含)以下客车)

10

0.80

四类车(40座以上客车)

15

1.20

  (2)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装载情况

收费标准

合法装载

小于5吨(含)

0.09元/吨·公里计费

5吨至15吨(含)

0.09元/吨·公里×1.5线性递减到0.09元/吨·公里计费

15吨至30吨(含)

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

大于30吨

0.06元/吨·公里计费

超限车辆

超限量小于10%

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基本费率计

超限30以内(含30%)

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其余部分按“超限小于10%”收费标准计

超限30%-50%(含50%)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收费标准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

超限50%-100%(含100%)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收费标准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

超限100%以上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收费标准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

   注: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的集装箱车辆不实行计重收费

  (3)隧道叠加费计费标准:

  白山尖隧道:左洞长度1255m,右洞长度1251m,叠加1元/车次。

  注: 1、依据浙交〔2010〕193号文件规定:对装有通风和监控设施的独立隧道(含左右洞)叠加通行费标准为长度1000-2500米的,叠加1元/辆次。

  3.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一、二类车

后宅枢纽

白山尖隧道左洞长度1255m,右洞长度1251m

5

湖门收费站

10

10

福田收费站

10

10

5

苏溪收费站

15

15

10

10

廿三里收费站

15

15

10

10

5

何宅枢纽

  三类车

后宅枢纽

白山尖隧道左洞长度1255m,右洞长度1251m

15

湖门收费站

15

15

福田收费站

20

20

15

苏溪收费站

25

25

20

15

廿三里收费站

30

25

20

15

10

何宅枢纽

  四类车

后宅枢纽

白山尖隧道左洞长度1255m,右洞长度1251m

20

湖门收费站

25

20

福田(收费站

30

30

20

苏溪收费站

40

35

30

25

廿三里收费站

40

40

30

25

20

何宅枢纽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参加人共18人

  消费者8人:王仲荣 王磊 索超 黄思择 陈志敏 陈垂麟杨帆 王博栋

  人大代表1人:何红卫

  政协委员1人:叶泽民

  市消保委1人:陈旭龙

  政府有关部门4人:傅爱华 徐璐 韦成栋 项勤毅

  专家学者1人:蒋红星

  经营者1人:赵国强

  利益相关方1人:孙姣炜

  (二)听证人共4人

  刘伟明 金扬俊 骆西良 方宜圣

  特此公告。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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