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为规范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交易管理,依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府办〔2017〕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组建“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库”。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单项预算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项目规模标准的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农村集体资金投资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2.发布公告媒体: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报名及递交申请入库资格审查资料地点:南雄市水务局二楼建管股(联系人:涂工,电话:*******)
三、入库须提供资料及要求:
1.填写提交《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一)
2.封面:应加盖法人公章,注明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由于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不属于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范畴,依据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要求申请加入小额水利建设工程企业库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必须在广东省内且在南雄市周边的地级市(仅限韶关市、广州市、清远市)行政区域内(不含分公司),同时入库申请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复印件)
6.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9.申请入库企业需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终审,并提供通过终审的截图,无需到韶关市水务局办理《韶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
10.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首页-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信用信息公开-不良信息)公布和韶关市水务局网站(韶关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区-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得入库,请提交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及韶关市水务局网站的截图。
1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取得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自查询之日起计连续3年以上无行贿犯罪行为档案记录《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
本次建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以上资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制作,装钉成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应贴在A4纸上提交(每页需加盖法人公章),以上资料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核验。
四、正式入库单位的确定
1.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应填写好《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一)中相关信息,经审核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由南雄市水务局发放《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办理CA入库登记通知书》给企业,企业持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入库(已经办理入库的企业只需要递交《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办理CA入库登记通知书》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服务部,电话:*******)。
2. 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入库数量不设上限,当入库数量达到10家后,报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开通我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库的随机抽取渠道。
3.报名时间:从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时~11:00时,下午15:00~16:30时。
4. 建库后新增入库报名时间为每年的1月5日至16日
(新增入库报名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5.对全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的企业适时进行清退出库。
6.其他的管理办法按韶府办[2017]8号文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一: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
南雄市水务局
2017年9月2日
附件一
南雄市小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入库申请表
申请企业 名称 | |
拟申请 入库类别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申请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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