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南京财经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项目(招标编号:NCZB********-服务134)已经批准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艺术教育中心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镇江、常州、淮安 3、招标内容:确定艺术教育中心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项目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左下角附件 4、服务期限:根据演出项目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有成功举办大型舞台演出活动经验及案例(须提供2015年9月1日之后承办过省级以上舞台艺术演出和承办过普通高校大型活动的艺术演出活动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两个案例各1份;同时提供2016年之后做过的代表投标单位艺术水准的晚会活动视频1份)。 3、投标人须提供操作本项目设备的灯光、音响等技术人员的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9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登陆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叁佰元整,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项目的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审查。 2、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须具有成功举办大型舞台演出活动经验及案例(须提供2015年9月1日之后承办过省级以上舞台艺术演出和承办过普通高校大型活动的艺术演出活动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述两个案例各1份;同时提供2016年之后做过的代表投标单位艺术水准的晚会活动视频1份)。 4、投标人须提供操作本项目设备的灯光、音响等技术人员的中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9月1日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受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7、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审法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行政楼405室,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招标联系人:孙老师 ********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139*****590 附件:****************4.doc" target="_blank">艺术教育中心专场演出舞美设备租赁项目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7年9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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