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ZXHZC17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泉港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及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委托对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器材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XHZC173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采购单位:泉港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

3、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6*****119

4、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5、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提交验收。

6、投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7年9月3日起至2017年9月8日 (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投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投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投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投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在购买标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在泉州地区有专业售后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7、投标人条件: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包含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消防工程安装等);

7.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7.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届时会通知,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30时,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时间:2017年9月25日下午15:30时
11、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地点: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六楼)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 — 22112068

传真:0595 — ******** E-mail: zxh266@163.com

收款单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帐号:****************149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写字楼(大洋百货)6楼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包含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消防工程安装等); 7.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7.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7.4、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3.17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3日 21:49至2017年09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7年9月3日起至2017年9月8日 (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投标文件(备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不含其它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投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投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投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在购买标书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在泉州地区有专业售后网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包、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需附上转账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5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区泉秀路福华商厦(大洋百货)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器材 消防大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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