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市智慧城市等五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洪湖市智慧城市等五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湖北省洪湖市财政局下达的洪财采计〔2017〕330号计划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洪湖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对其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7-33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智慧城市等五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与咨询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洪湖市智慧城市、环湖绿道、中央湿地公园、体育中心、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要求,从洪湖市的现状、实际需求、建设标准和发展思路出发,完成收集资料调研、必要性论证、需求分析、建设规模及内容、投资估算、成果印制等工作。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总论、背景及必要性、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实施进度、招标方案、投资估算、社会效益分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结论及建议等方面。预算金额140.33万元。
1、洪湖市智慧城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套设施、2个体系、3大平台和4类应用,投资额约30000万元;
2、洪湖市环湖绿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洪湖围堤加固、新建环湖绿道,投资额约180000万元;
3、洪湖市中央湿地公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水系整治、绿化景观、广场及停车场、配套工程等,投资额约48000万元;
4、洪湖市体育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体育馆、游泳馆、室外运动场地、户外活动场地、配套用房及设施等,投资额约70000万元;
5、洪湖市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文化馆、会展中心、博物馆、图书馆、剧院、广电中心等,投资额约9000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专业应包含综合经济)。
3、投标人拟任项目编制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职称,且完成过2个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项目专业包括建筑、电子、环境工程(需提供本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的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文件及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纳税证明、检察院无犯罪证明或供应商无犯罪记录的声明函);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供应商可在2017年9月4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止工作时间到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文泉东路特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前请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以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并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单,过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9时(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九、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9时
十、开标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联 系 人:曾勇
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邮政编码:433200
投标保证金专户
收款人:洪湖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洪湖市农村商业银行新堤支行
(事由:2017-330号投标保证金)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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