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大楼发电机组(项目编号:2008-9-092)进行采购。 |
   一、采购内容 |
   内容为大楼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功率830千瓦—664千瓦,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100万元;具体需求见附件。 |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名。详细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招标需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
   三、供应商报名 |
   1.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
   3.报名时间:2008年9月24日09:30时至2008年10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预审 |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预审。逾时未参加预审、提供的资料不全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投标。 |
   1.预审时间:2008年10月13日至2008年10月14日每个工作日9:30~11:00、13:30~16:30 |
   2.预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
   3.预审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
   (3)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五、发售招标文件 |
   预审通过后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壹佰伍拾圆整。 |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及标书发售联系人:张蕴佳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
   项目经办人:蔡银华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13楼;邮政编码:200135 |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
   浦东政府采购中心 |
   2008-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