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给水配套工程
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给水配套工程
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给水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7]-7-03NTJL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给水配套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2017】20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一期)给水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从绿园区合心镇长客既有DN600管引水,新建DN400-DN200给水管线7599米(其中PE给水管线DN400为3339米、DN200为4260米),新建全地下式,规模500立方米/吨加压泵站一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和技术要求。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建设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长客路至裴家村东北,在长春市有机废物处理中心院内新建加压泵站。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该证明的出具时间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需提供如中标后办理水务入网及验收手续的承诺书。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的9:0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
(3)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若有委托)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无在建证明原件;
(9)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
(10)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审计报告;
(11)入吉备案公示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12)项目管理人员(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查询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信息。
(13)负责完成入网交接及验收手续的承诺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路
联系人:钱莉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
日期:2017年9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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