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招标公告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招标公告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的委托,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1. 采购项目: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 JN-XC-2017-11
3. 采购内容: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指导价:壹佰陆拾壹万肆仟陆佰伍拾元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在预成交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
6.7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水利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6.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8.招标文件的发售:500元人民币,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招标文件2017年8月31日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中国畲乡?景宁(http://www.jingning.gov.cn)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http://www.jnspzx.com/)上发布并供下载。
9.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从投标人账户直接转到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账户(以银行对帐单为准)。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镇人民北路75号。
15.联系方式:
季先生(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
黄先生(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59*****386
传 真: ****-*******
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局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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