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106-21-10井组等6宗海洋环境评价及桩47井组等2宗用海项目环境后评价招标公告
桩106-21-10井组等6宗海洋环境评价及桩47井组等2宗用海项目环境后评价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
********7">1、招标条件
桩106-21-10井组等6宗海洋环境评价及桩47井组等2宗用海项目环境后评价已由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预算委员会 以(胜油预发[20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成本)。桩106-21-10井组等6宗海洋环境评价及桩47井组等2宗用海项目环境后评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桩106-21-10井组等6宗海洋环境评价及桩47井组等2宗用海项目环境后评价。
2.2项目地点:河口区东北部沿海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及河口区东部沿海。
2.3项目内容:完成桩西采油厂8宗宗海测绘图、6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6宗海域环评报告、2宗海域后评价报告、2宗海域注销弃置保留现状验收,根据技术规范开展海域调查。通过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验收、通过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复,并完成报批稿。
2.4招标金额:410 万元(含税价) 。
2.5服务周期: 2017年 10月 1日至2017年12月25日。
2.6服务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且评价范围包含海洋工程。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登记于投标人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类别符合招标项目要求,资格或岗位证书的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且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查询到。
(2)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2购买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8:30-11:30、14:30-17:30。
4.3购买地点:山东东营市西二路华纳大厦1907室。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元(捌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等形式中的任意一种。以银行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 14:30。
6.2递交地点:山东东营市西二路华纳大厦2007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7日 14:30。
7.2开标地点:山东东营市西二路华纳大厦2007室。
8.其它
8.1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邮 编: 257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 185*****516
电子邮件:sddyzg.good@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西二路474-18号华纳大厦1907室
邮编:257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 sljlhdzb@163.com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
发布********5">。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桩西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4日
招标
|
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