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垟堰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梅垟堰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介绍
龙泉市2015年度小农水项目县兰巨乡梅垟堰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17(3)-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2015年度小农水项目县兰巨乡梅垟堰坝工程已由龙水利[2015]254号、浙财农[2015]136号、浙水农[2015]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水利总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龙泉市兰巨乡梅垟村,工程内容:新建堰坝、旧堰坝拆除等。
工程招标控制价:156.0603万元。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有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至开标前在注册企业连续缴足3个月)。
3.3项目负责人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工程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水利工程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两年(2015年01月0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拒绝已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自行到http://www.lssggzy.com/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www.lqztbzx.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包括招标图纸):300元/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8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是t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水利总站 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 系 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0578-*******
龙泉市水利总站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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