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通用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通用设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红财购准字2017[165]号
采购编号:HCG2017-154
2.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通用设备 | 1 |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4304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需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矩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矩阵生产厂家CMMI5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考虑兼容性,要求同一品牌;
投标人在赤峰市境内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以证明其合作关系。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17年 9月5日至9月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审查地点: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桥北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走100米路东。
邮政编码:024000
联系人:于雅南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 波 联系电话:0476—*******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1日
标签: 通用设备 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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