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和银川市环保监测与执法中心项目实验室通风工程

宁夏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和银川市环保监测与执法中心项目实验室通风工程

招 标 公 告

宁夏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和银川市环保监测与执法中心项目

实验室通风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环境监测(应急)中心和银川市环保监测与执法中心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发【2012】4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验室通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占地面积约24亩,建筑面积约为:21600㎡;框剪结构,地上10层,地下1层,为一类高层建筑

2.2招标内容:实验室通风安装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金凤区银丰三号路和银丰二号路东北交角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外地企业一级),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请投标人于2013 6 6日至2013614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报名(截止2013614日晚23:59前上传“四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等复印件)。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3 69日至2013 620日,登录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开标时间地点:

5.1招标编号:NXBF-2013-102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3 6 28 14:30时;开标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日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地 址:银川开发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6楼

邮 编:750002 邮 编:750002

联 系 人:丁福贵 联 系 人:闫鸿香 闫维仲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 件:nxbf6198421@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紫荆花支行

账 号:账 号:****************8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通风 执法 环保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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