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关于调整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

广大群众及社会人士:


我院于2017年8月29日通过省卫计委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确定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具体内容详见“粤卫办[2017]47号”,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二次补偿方案》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7]64号)文件内容:取得三级甲等的医疗单位可在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的价格标准上浮不超5%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医院对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349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上浮不超5%,现将价格调整情况进行社会公示,调价内容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

****************9.xls" target="_blank">附件1:临床诊疗手术类、中医民族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表

****************9.pdf" target="_blank">附件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确定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的通知(粤卫办[2017]47号)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7年9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格 医疗服务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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