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项目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及调查监测招标公告
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项目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及调查监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04 |
采购人名称:新河县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新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保科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联邦东方明珠5栋2单元042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华****-******** 采购预算金额:*******.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本项目为新河县农田重金属污染修复示范项目调查报告、实施方案编制及调查监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咨询资格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职称。 5、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 6、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本附《报告》样式),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职称证书;(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0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服务周期: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强制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7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采购项目编号:DHHB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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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监测 调查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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