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材料招标公告
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9K632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大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场地进行招标,现对泰安(大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泰安(大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C179K632
3、资金来源:100 %(基建工程)
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二、招标内容:
标段号:HG---2017---7---494 钢结构主体、钢筋桁架楼承板等(包安装);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含)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标的货物的投标。同一供应商可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同类设备材料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经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近三年内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4、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6、企业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同类项目供货业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09月04日至2017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接待。
2、报名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3、报名所需资料: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资料来我公司进行审核(报名资料需要胶装成册),其中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备存,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报名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来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近三年(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同类项目供货业绩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原件;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工商行政机关官网查询的变更信息证明;
(6)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标的产品有效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现金或电汇,请报名合格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
账号:1500 1706 6280 5250 6021
九、交易服务费的交纳:
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请按下列信息办理:
户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951
十、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支票,汇票等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投标保证金存入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账户。(保证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十一、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场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往北100米大厦2楼)。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讨号板北街吉美大厦709室
联系人:姚君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mnyaojun@126.com
2017年09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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