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 JRC2017S337(S02)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JRC2017S337(S02)
********3">1.采购条件
长春市百里伊通河水系生态治理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以计划编号PPP-2017-08-02批准采购,本项目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长春市政府授权,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作为本项目采购实施单位。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以公开招标方式诚邀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4">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投资额约268.9933亿元,为水利生态治理项目,以防洪、水生态维护及水生态治理工程为主,涉及伊通河全流域,总治理面积为3907公顷。包括串湖流域893公顷、伊通河流域2416公顷、东新开河流域466公顷、永春河流域132公顷、水域治理配套工程等五个部分。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 建设资金:项目资金由社会资本筹集;
2.4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
2.5合同期限:本项目PPP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5年,运营期为25年;
********5">3.项目回报机制:PPP合作期内,依据市建委对项目设施的可用性及运营维护绩效考核结果,由财政部门向中选社会资本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中选社会资本以上述收入支付运营成本、偿还债务本息、缴纳税费、回收资本金、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获得合理利润。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1)境内外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2 财务要求
(1)近3年(2014-2016)任意一年净资产55亿元人民币以上,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上述社会资本具备的净资产要求可以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实质控制权,下同)的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若中选社会资本为子公司,则其净资产不能为其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净资产。
(2)近3年(2014-2016)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3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近3年(2014-2016)内平均资产负债率70%以下。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企业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2014-2016)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3年(2014-2016)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3年(2014-2016)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近5年(2012-2016)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法、违规受处罚事件和不良市场行为记录。
4.4企业投融资能力
具有不低于1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文件。
********6">5.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法,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有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调整资格预审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7">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2014-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受贿证明、2014-2016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证明、金融机构出具的具有不低于16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授信文件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不受理。
6.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8">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长春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同时发布。
9.若资格预审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之处,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0">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联系人:傅强电话:178*****55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208室
联系人:张艳平联系电话:177*****405
监督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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