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修建学生住宿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学校修建学生住宿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ZY*******

 

1、乐山市冠英学校的乐山市冠英学校修建学生住宿楼工程,已经由五区发改[2008]41号文核准,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项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1000m2;占地面积500平方米。

  2.2资金来源为: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专项资金和市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3工程建设地点为:乐山市冠英学校;

2.4建设工期:1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5项目总投资:111万元。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本工程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为杜绝和制止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保护国家利益和招标人利益不受到损害,报名时应携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6.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原件);

6.2报名人(应为拟任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过本单位交纳2007年1月以来的养老保险(提供缴费清单、缴费凭证),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4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2007年以来1个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书),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6.5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仅限省外企业),要求出示原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报名地点:四川正源工程造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审计局三楼)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7、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基本帐户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23日14时00分,提交到五通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五通桥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乐山市冠英学校  

  办公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  

邮政编码:6148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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