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设备招标公告
学校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丹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丹县学校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丹县学校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DHHC-********J1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监控设备、售饭系统设备一批,10米电动门,65寸教学一体机9台,以上项目均包含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8.213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4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6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南新东路407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 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报名时必须携以下资料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竞标人为代理人缴纳2017年5月-8月社保证明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2017年5月-8月完税证明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5)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以转帐形式交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第二分公司
开户银行:河池市区农村信用联社下任信用社
银行账号:7041 1201 0105 7639 89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7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南新东路407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竞标保证金底单原件等依时到达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南新东路407号)开标室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丹县教育局
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25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站长180*****9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南新东路407号
项目联系人:韦玮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南丹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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