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项目招标公告
看守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西青施工[2008]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西青区看守所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公建、总建筑面积13823.81平方米,高度:22.65米,其中:武警预审用房建筑面积5490.1平方米;在押人员用房建筑面积4291.21平方米;看守押犯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042.5平方米,总投资4999.82万元人民币。
2.2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东侧 。
2.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
2.4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报告书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土建主体工程、基础桩基工程、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照明工程及各种管线预埋工程 。
2.5工程质量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程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2008年 10 月 30 日开工,2009年 9 月 25 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报名:
4.1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进津备案通知书、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室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报名。
4.3如报名投标单位超过 15 家,将根据情况进行资格预审。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公告发布时间: 2008 年9月24日9时00 分至 2008 年9月28日17时00 分。
5.2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 年9月28日17时00 分。 (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6室)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公安局西青分局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左建平 (印 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新华道156号
邮政编码: 300380 联系人: 刘金良
电话: 022-******** 传 真: 022-********-89155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刘学玲 (印 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6室
邮政编码: 300060 联系人: 王金路 刘云
电话: 022-******** 传 真: 022-********
日期: 2008 年9月24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西青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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